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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郑州市民在普通门诊看病可用医保报销!

好消息
今年7月1日起
省直职工医保和郑州市职工医保
门诊看病也可享受报销啦!

政策真是太贴心
快来一起了解下吧~
门诊报销政策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15号),7月1日起,省直职工医保及郑州市职工医保将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做好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省直医保及市职工医保的全体参保人员。



01
起付标准是多少?

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一个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02
报销限额是多少?

一个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800元/人、退休人员2300元/人。2022年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减半。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单独计算,不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累计。


03
报销比例是多少?

按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5%

➤ 二级及以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省直医保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市职工医保的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5%


参保人员同时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特药等待遇的,就诊时应分别开具处方,分别结算。

已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同步开通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选择已开通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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